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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探亲访友签证(广州)

德国国旗
  • 所属洲:
  • 欧洲
  • 有效期:
  • 按申请
  • 参考价格:
  • 1550
  • 工作日:
  • 5-10
  • 停留期:
  • 按申请
  • 入境次数:
  • 使馆批
  • 是否面试:
  • 本人递交提前预约
领区划分:按工作生活地区分:广东、广西、福建、海南为广州领馆受理;江苏、安徽、上海、浙江为上海领馆受理;四川、重庆、云南、贵州为成都领馆受理;辽宁,黑龙江,吉林为沈阳领馆受理;其它为北京受理。
注意事项

受理范围:
按照长期工作/生活地划分领区
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
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湖北、湖南、江西、新疆
办理须知:

1、在过去5年内曾录取过指纹并获得申根签证的申请人或12岁以下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递交申请材料,否则都需必须本人递交材料。
2、领馆受理时间一般为5-10个工作日,旺季时则需要15个工作日以上,请留意出发时间及早递交申请;
3、签证申请递交后,领馆一般会进行电话调查,并且有可能要求申请人补充其他资料或者亲自前往领馆面试;如需面试/补资料,将由领馆/签证中心直接通知申请者本人,请保持电话畅通,注意接听;
4、对于自由行旅游的客人,领馆一般会电话核实此次旅游的行程安排,请申请人务必熟悉了解相应的行程安排
5、所提供的酒店订单必须为真实订单,因领馆一般会调查,若查到有虚假资料,可能造成拒签;
6、所有必须本人签名的资料,包括委托书、申请表等,请保持文件上的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
7、原则上必须提供的重要原件资料,如邀请函、培训计划等,若在只能提供复印件的情况下,请附上邀请方发送邀请函的邮件证明;
8、签证的停留期、有效期、入境次数由领馆根据申请人递交的资料来决定,包括申请表格、行程、机票、酒店。
9、提供的资料请勿装订。

德国探亲访友签证所需资料 打印所需资料
  • 护照
    护照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有效期需超过预计离开申根区日期的3个月以上,如需多次往返,护照有效期则需超过最后一次预计从申根区出境日期3个月以上。
    *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相片
    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个人资料表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其他表格
    如客人不用录取指纹,请下载德国签证代交委托书、签证申请表,探亲附加表并由客人亲笔签名(客人只需签名即可,内容由我们根据个人资料表翻译填写,签名的笔迹需与护照签名一致,共有五处地方需要签名)
    身份证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户口本
    1、中国申请人: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2、外国申请人:请提供外国人居留许可证明(有半年或半年以上的有效中国签证)。
    结婚证明资料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若探亲,请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在职证明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1、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3、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出行费用由谁负责、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4、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
    单位资质证明
    营业执照/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似功能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如果您受雇于大学或政府机构,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
    外方邀请函
    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内容须包括:双方关系、申请人姓名、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具体停留时间段、逗留天数、目的以及行程);必须有邀请人的亲笔签名。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
    邀请人身份证明
    须提供邀请人的护照首页复印件,邀请人为德籍时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德籍的邀请人还需要提供该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或者居留许可复印件。
    邀请人经济担保函
    前往德国探亲或访友,请提供亲友的经济担保函”(Verpflichtungserklärung)原件,该材料由德国邀请人在当地当地市政厅申请。
    *如有足够的财力证明,可不提供此资料。
    活期资金证明
    1、本人名下的活期流水账单原件(最好是工资账号),需有最近3个月记录,建议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余额越多),但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本人活期余额较少,可以提供父母或配偶名下的活期流水账单,并提供他们之间的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比如:户口本、出生公证、结婚证等)。
    辅助资产
    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信息页和照片页)、股票证券等资产材料,资产提供的越充足将提高签证的成功率。
    国际医疗保险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需覆盖整个行程时间,注意保险的购买天数需要比时间行程多买一天;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邀请方其它资料
    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双方合照原件、往来书信等资料。
    同行人资料
    如有同行人,请提供其护照首页及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 护照
    护照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有效期需超过预计离开申根区日期的3个月以上,如需多次往返,护照有效期则需超过最后一次预计从申根区出境日期3个月以上。
    *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相片
    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个人资料表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其他表格
    请下载德国签证代交委托书、签证申请表,探亲附加表,并由客人亲笔签名(客人只需签名即可,内容由我们根据个人资料表翻译填写,签名的笔迹需与护照签名一致,共有五处地方需要签名)
    身份证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户口本
    1、中国申请人: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2、外国申请人:请提供外国人居留许可证明(有半年或半年以上的有效中国签证)。
    结婚证明资料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若探亲,请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无业人群公证资料
    1、如已婚,请提供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的婚姻关系公证书原件,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2、如未婚,请书面说明收入来源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出租物业合同、父母或经济担保人的在职证明等)。
    无业人群亲属资料
    如已婚,必须提供配偶的在职证明,须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 由公司负责人签名,并标明日期及以下信息:
    1、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3、申请者配偶的姓名、职务、收入以及工作年限。
    外方邀请函
    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内容须包括:双方关系、申请人姓名、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具体停留时间段、逗留天数、目的以及行程);必须有邀请人的亲笔签名。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
    邀请人身份证明
    须提供邀请人的护照首页复印件,邀请人为德籍时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德籍的邀请人还需要提供该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或者居留许可复印件。
    邀请人经济担保函
    前往德国探亲或访友,请提供亲友的经济担保函”(Verpflichtungserklärung)原件,该材料由德国邀请人在当地当地市政厅申请。
    *如有足够的财力证明,可不提供此资料。
    邀请方其它资料
    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双方合照原件、往来书信等资料。
    活期资金证明
    1、本人名下的活期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3个月记录,建议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余额越多),但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本人活期余额较少,可以提供父母或配偶名下的活期流水账单,并提供他们之间的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比如: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等)。
    *如已婚,必须提供配偶的。
    国际医疗保险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需覆盖整个行程时间,注意保险的购买天数需要比时间行程多买一天;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辅助资产
    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信息页和照片页)、股票证券等资产材料,资产提供的越充足将提高签证的成功率。
    同行人资料
    如有同行人,请提供其护照首页及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 护照
    护照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有效期需超过预计离开申根区日期的3个月以上,如需多次往返,护照有效期则需超过最后一次预计从申根区出境日期3个月以上。
    *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相片
    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个人资料表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其他表格
    如客人不用录入指纹,请下载德国签证代交委托书、签证申请表,探亲附加表,并由客人亲笔签名(客人只需签名即可,内容由我们根据个人资料表翻译填写,签名的笔迹需与护照签名一致,共有五处地方需要签名)
    身份证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户口本
    1、中国申请人: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2、外国申请人:请提供外国人居留许可证明(有半年或半年以上的有效中国签证)。
    结婚证明资料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若探亲,请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退休证
    如已退休,请提供退休证。
    外方邀请函
    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内容须包括:双方关系、申请人姓名、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具体停留时间段、逗留天数、目的以及行程);必须有邀请人的亲笔签名。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
    邀请人身份证明
    须提供邀请人的护照首页复印件,邀请人为德籍时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德籍的邀请人还需要提供该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或者居留许可复印件。
    邀请人经济担保函
    前往德国探亲或访友,请提供亲友的经济担保函”(Verpflichtungserklärung)原件,该材料由德国邀请人在当地当地市政厅申请。
    *如有足够的财力证明,可不提供此资料。
    邀请方其它资料
    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双方合照原件、往来书信等资料。
    辅助资产
    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信息页和照片页)、股票证券等资产材料,资产提供的越充足将提高签证的成功率。
    退休人员资金证明
    1、本人名下的退休金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3个月记录,建议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余额越多),但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退休金账户余额较少,可以提供其他活期账户的流水账单。
    3、如本人活期余额较少,可以提供配偶(或经济担保人)名下的活期流水账单,并提供他们之间的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比如:户口本、出生公证、结婚证等)。
    国际医疗保险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需覆盖整个行程时间,注意保险的购买天数需要比时间行程多买一天;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同行人资料
    如有同行人,请提供其护照首页及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 护照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归国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相片
    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个人资料表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其他表格
    请下载德国签证代交委托书、签证申请表,探亲附加表,并由客人亲笔签名(客人只需签名即可,内容由我们根据个人资料表翻译填写,签名的笔迹需与护照签名一致,共有五处地方需要签名,请注意未成年人的表格除申请者本人之外,还需有父母签名)
    身份证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户口本
    1、中国申请人: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2、外国申请人:请提供外国人居留许可证明(有半年或半年以上的有效中国签证)。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若探亲,请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学校证明
    由学校出具的写明当事人姓名、就读年级和允许其请假赴法的证明原件,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学校的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还须写上开具该证明的负责人的职务、姓名并由其签字。(可参照网站下载的模板)
    *如已毕业,请提供最近获得的毕业证复印件。
    学生公证资料
    如未成年学生请提供:
    1、出生医学证明公证+认证原件(内含英文或法文翻译)或 出生公证+认证原件(内含英文或法文翻译)或 亲属关系公证+认证原件(内含英文或法文翻译);
    2、如父母一方或双方不同行请提供亲属许可公证书原件;
    3、如经济依附人非父母,还需提供与经济依附人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如已成年学生请提供:
    1、与经济依附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上述公证书都需要经过中国外交部、驻外使领馆或各省外事办公室认证。
    学生父母资料
    父母或经济依附人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需说明其职务、入职时间和月收入,用单位抬头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有独立经济能力的学生可以不提供此资料,但需书面说明收入来源并提供相关证明。
    外方邀请函
    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内容须包括:双方关系、申请人姓名、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具体停留时间段、逗留天数、目的以及行程);必须有邀请人的亲笔签名。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
    邀请人身份证明
    须提供邀请人的护照首页复印件,邀请人为德籍时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德籍的邀请人还需要提供该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或者居留许可复印件。
    邀请人经济担保函
    前往德国探亲或访友,请提供亲友的经济担保函”(Verpflichtungserklärung)原件,该材料由德国邀请人在当地当地市政厅申请。
    *如有足够的财力证明,可不提供此资料。
    邀请方其它资料
    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双方合照原件、往来书信等资料。
    学生资金证明
    请提供父母或经济依附人名下活期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3个月记录,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有独立经济能力的学生可以提供自己名下的活期流水账单原件。
    国际医疗保险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需覆盖整个行程时间,注意保险的购买天数需要比时间行程多买一天;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同行人资料
    如有同行人,请提供其护照首页及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温馨提示:本站签证产品发票由“深圳美好旅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提供!疑难问题解答请致电:400-877-3797

德国其他探亲访友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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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证类型:
  • 德国探亲访友签证(成都)
  • 有效期:
  • 按申请
  • 参考价格:
  • 1549

德国旅游签证

德国国旗
  • 签证类型:
  • 德国旅游签证(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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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申请
  • 参考价格:
  • 1499
德国国旗
  • 签证类型:
  • 德国旅游签证(成都)
  • 有效期:
  • 按申请
  • 参考价格:
  • 1499

德国商务签证

德国国旗
  • 签证类型:
  • 德国商务签证(广州)
  • 有效期:
  • 按申请
  • 参考价格:
  • 1549
德国国旗
  • 签证类型:
  • 德国商务签证(成都)
  • 有效期:
  • 按申请
  • 参考价格:
  • 1549

德国机票参考价格(往返、含税+燃油附加费)

  • 往返城市:
  • 香港—莫斯科—杜塞尔多夫(转机)
  • 航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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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参考价格:
  • 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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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航空公司:
  • 俄罗斯航空
  • 参考价格:
  • 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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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航空公司:
  • 俄罗斯航空
  • 参考价格:
  • 2750
  • 往返城市:
  • 香港—莫斯科—汉堡(转机)
  • 航空公司:
  • 俄罗斯航空
  • 参考价格:
  • 3000
  • 往返城市:
  • 香港—迪拜—法兰克福(转机)
  • 航空公司:
  • 阿联酋航空
  • 参考价格:
  • 3450
  • 往返城市:
  • 香港—迪拜—慕尼黑(转机)
  • 航空公司:
  • 阿联酋航空
  • 参考价格:
  • 3650
  • 往返城市:
  • 香港—迪拜—杜塞尔多夫(转机)
  • 航空公司:
  • 阿联酋航空
  • 参考价格:
  • 3800
  • 往返城市:
  • 香港—北京—柏林(转机)
  • 航空公司:
  • 海南航空
  • 参考价格:
  • 3950
  • 往返城市:
  • 香港—迪拜—汉堡(转机)
  • 航空公司:
  • 阿联酋航空
  • 参考价格:
  • 4100
  • 往返城市:
  • 香港—法兰克福(直飞)
  • 航空公司:
  • 国泰航空
  • 参考价格:
  • 5600
  • 往返城市:
  • 香港—慕尼黑(直飞)
  • 航空公司:
  • 汉莎航空
  • 参考价格:
  • 6750
因不同日期、出发时间段的机票价格浮动较大,以上报价仅供参考,具体以客服实查为准!实价查询

德国探亲访友签证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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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德国驻中国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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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65325336
使馆紧急电话:010-85329200(注意:该号码只适用于紧急情况,不提供签证服务。)
使馆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四8:00~12:00,13:00~17:30;周五8:00~15:00
签证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申根签证);周一至周四13:30~16:30(长期签证)
注:两种签证都需提前预约。
领取签证时间:周五12:30~13:30,也可通过有偿的快递投寄
护照事务:周一至周四13:30~16:30;周五12:30~13:30
其他领事事务:周一至周五8:00~11:30
周末、中、德两国法定假日闭馆
领事区域:黑龙江省、辽宁省、吉林省、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青海省、甘肃省、陕西省、新疆自治区、西藏自治区、蒙古自治区、宁夏自治区、山西省、湖南省、江西省、山东省。

二、德国驻中国领事馆

1.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地址:上海市永福路181号,邮编:200031
电话:021-34010106
传真:021-64714448
电话时间:
10月1日至5月31日:周一至周四7:45~16:45,周五7:45~15:45
6月1日至9月30日:周一至周四7:45~16:00,周五7:45~13:30
领事签证处(护照、签证、认证、证明等):
上海市吴江路188号静安新时代大厦14楼,邮编:200041
电话:021-62171520
传真:021-62180004
电话时间:
10月1日至5月31日:周一至周五7:45~16:30
6月1日至9月30日:周一至周五7:45~15:30
领事馆文化教育处:上海市福州路318号高腾大厦102A,邮编:200001
电话:021-63912068
传真:201-63840269
领事区域: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
2.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大酒店主楼19楼,邮编:510098
电话:020-83130000
紧急电话:13902236984(不处理签证方面的事务)
紧急电话拨打时间:周一至周四15:30~24:00,周五14:15~24:00,周六、日及节假日8:00~24:00.
传真:020-83317033
电子邮箱:info@kanton.diplo.de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或个别预约时间。
领事区域: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3.德国驻成都总领事馆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4段19号威斯顿联邦大厦25层,邮编:610041
电话:028-85280800
传真:028-8526086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8:00~12:30,13:00~16:00;周五8:00~13:00
签证处电话:028-85280838
签证处传真:028-85280866
预约签证申请电话拨打时间:周一至周四13:30~14:30
一般性签证事务电话咨询及个别问题咨询:周一至周五10:00~11:00,周一至周四14:30~16:00
签证处办公时间:
申请签证(只接受有预约的申请):周一至周五9:00~12:00
领取护照 (也可委托他人凭收据、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
周一至周四13:00~14:00,周五12:00~13:00
签证窗口开放时间及德国籍公民事务:周一至周五9:00~12:00
领事区域: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重庆市
4.德国驻香港总领事馆
地址:21/F United Centre, 95 Queensway, Admiralty, Central District, Hong Kong,China
电话:0852-21058788
传真:0852-2865203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电话信息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四8:00~17:00,周五8:00~14:30(11月1日至4月30日)
周一至周四8:00~16:00,周五8:00~13:00(5月1日至10月31日)
办公室见外的私人事务需提前预约。
领事区域:香港、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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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2024-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