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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签证所需申请材料 新加坡签证办理注意事项
2017-08-29为了提高新加坡签证费用的透明度,自2017年2月1日起,新加坡签证费用将统一固定为人民币300元. 统一费用将包括签证申请人支付给新加坡政府的签证费用30新元以及授权旅行社所收取的签证服务费。下面就让小编我来谈一谈有关于新加坡签证方面的事宜吧~

1、护照: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页复印件。护照有效期应在六个月以上(从入境日期开始计算),并至少有一张空白签证页。
2、Form 14A 签证申请表格(原件):一份用英文填写完整,并有申请者亲笔签名的申请表格。
3、彩色照片:二张(一张贴在表格上,另一张供扫描用)。照片应符合下列要求:
两寸,彩色,白底 的三个月内的近照;
正面免冠(如按特殊宗教或风俗要求戴帽或配饰,帽子或配饰不得掩盖申请者面部特征)。
4、中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申请商务签证者,只需复印件)
5、签证费: 签证费为每人30元新币。签证费一概不退。本馆指定的单位/旅行社会收取签证费额外的服务费。此附件的价钱信息仅作参考,请在申请签证前向本馆指定的单位/旅行社查询收费详情。
6、另,申请旅游签证需提供其他材料如下:
a. 在职证明:
申请人若为在职员工,必须提供由就职公司出具的在职证明信原件一份。证明信中需注明公司同意其休假,并详细注明申请者在该公司任职时间、职务及工资。在职证明信必须列有公司及有关联系人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信函必须加盖公章。
申请人若无工作,则必须提供证明其个人经济状况的文件,如银行存款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的金额没有具体要求但银行签发日期必须是签证申请递交日期的1个月内。此证明应能够如实的反映您的经济能力。
b. 户口簿:
7、申请者户口簿 (全本,每页:原件及复印件) 。如为集体户口,可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或在警察局办理户籍证明。
另,申请商务签证需提供其他材料如下:
a. 新加坡公司商业注册简况打印件:由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http://www.acra.gov.sg/)出具的新加坡公司最新商业注册简况打印件一份,该简况的打印日期距递交日期不得超过6个月。由新加坡政府机构、大学邀请或出席在新加坡召开的展览会、大型会议等的申请者,无需出具V39A表格和新加坡公司商业注册简况。申请者只需递交该机构或组织签发给申请者的邀请函原件。邀请函上必须要有该机构或组织邀请人的签名和申请者的名字。
b. V39A表格原件(介绍信):由新加坡注册公司代表人(必须21周岁以上的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 用英文填写完整的原件一份。信上必须注明新加坡公司的地址、电话、传真号码, 公司章和公司代表人的新加坡身份证号码与签名。
8、签证递交及领取时间:请通过本馆指定的单位/旅行社查询递交及领取签证的详情。

未填好的表格、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有可能导致拒签或推迟受理。
签证申请是否被批准,及批准的有效期限都由签证官根据申请者个别情况决定。
申请者应在签证批准后再购买机票。凡因提前购买机票而签证未被批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本馆对此不负责任。
签证的签发日期一般是本馆指定的单位/旅行社的申请日, 签证一旦被签发其有效期将不再变更。 申请者不应过早递交申请材料。 若签证已过期,申请者须重新递交申请材料。申请者在领取签证时,应仔细核对签发日期及签证有效期。建议申请者在出国前一至二周递交申请, 或向本馆指定的单位/旅行社查询可递交申请的日期。
签证持有者并不一定可以入境新加坡。签证持有人须符合入境规定方可准许入境,如有效护照,足够的资金和往返机票(如需要)。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官员有权决定其是否可入境。
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官员在签证持有者入境时决定其停留天数。申请者应留意护照的入境章和批准的停留期限。
以上资讯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有什么疑问或需要,可以通过在线客服或者致电400-877-3797咨询了解新加坡签证的最新动态,如近期签证资料是否有变动、近期新加坡大使馆受理时间等。
新加坡使馆信息
一、 新加坡驻中国大使馆
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秀水北街1号,邮编:100600
电话:010-65321115
传真:010-65329405
电子邮箱:singemb_bej@sgmfa.gov.sg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
使馆领事处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午休时间:12:00~13:00)
领事处电话:010-65329382
领事处传真:010-65329405
电子邮箱:singemb_bej@sgmfa.gov.sg
注:若询问新加坡签证或学生准证事宜,请在周一至周五的办公时间拨打以下电话:
申请新加坡签证事宜:010-65329380
学生准证事宜:010-65329381
二、 新加坡驻中国领事馆
1. 新加坡驻广州总领事馆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办公楼2418室,邮编:510613
电话:020-38912345
传真:020-38912933(领事处);020-38912123(签证)
电子邮箱:sin_consulargz@yahoo.com.cn
领事区域:广东省、广西省、海南省、湖南省、云南省、贵州省
2. 新加坡驻上海总领事馆
地址:上海市万山路89号,邮编:200336
电话:021-62785566
传真:021-62956038
电子邮箱:singcg_sha@sgmfa.gov.sg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
签证递交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签证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16:00~16:30;周六、日及公告节假日休息
领事区域:上海、浙江、江苏
3. 新加坡驻厦门总领事馆
地址:厦门市厦禾路189号银行中心05-07/08室,邮编:361003
电话:0592-2684691
传真:0592-2684694
电子邮箱:singcg_xmn@sgmfa.gov.sg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
签证、认证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申请签证/ 递交认证),16:00~16:30(领取签证/ 认证)
新加坡驻厦门总领事馆领事处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30对外办公
领事区域:福建省、江西省
4. 新加坡驻成都领事馆
地址:成都市顺城大街308号冠城广场31-D,邮编:610017
电话:028-86527222
传真:028-86527555
电子邮箱:chengdu@iesingapore.gov.sg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签证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递交),16:00~16:30(领取)
领事区域:四川省、重庆市
5. 新加坡驻香港特别行政区总领事馆
地址:香港夏彀18号海富中心第1座901室
电话:0852-25272212
传真:0852-28661239
电子邮箱:singcg_hkg@sgmfa.gov.sg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7:30
签证事务:周一至周五
10:00~12:00(个人申请),14:30~16:00(旅行代理申请团体签证),16:00~17:00(取件)
星期六、星期日及香港特区公众假期及新加坡国庆日(8月9日)不对外办公
领事区域:香港、澳门



